装饰规章制度

时间:2024-01-12 10:51:18
装饰规章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饰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装饰规章制度1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分公司、项目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总公司质安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会”,组织领导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公司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分公司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分公司现场负责人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质安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制度。各分公司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总公司公司质安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10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11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2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3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上报总公司质安部备案。

第14条分公司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5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电子版本可以到总公司质安部拷贝)。

第16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17条每月定期由总公司质安部负责人和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8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19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20条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3、装饰规章制度

1、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改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签字后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若因质量问题客户投诉一次,扣10分;施工总监检查发现一次,扣2分;

3、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个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如有违扣5分/天;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凡每发现一次未关扣2分;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的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以上凡发现一次,扣5分;不得与客户发生矛盾或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扣10分,情节严重勒令停工,一切损失由该工种的工长负责;

6、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检查,违一次,扣3分;若客户因为工地清洁问题投诉一次,扣5分;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则罚款**元-**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资;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严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发现一次扣3分;

9、工地上禁止吸游烟,发现一次扣1分。严禁携带小孩及闲杂人等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发现一次扣5分;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如未张贴上墙,扣3分;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后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工长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移交给下一工种并签写工程移交单,并请主户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

注:1、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种要严格执行,公司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奖罚措施。

4、装饰公司规章制度

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细则.公司持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的期望。

基本守则

(1)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奉行"奉献精神、做高做强、持续创新"宗旨。

(3)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4)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绝不泄露公司的机密。

(5)钻研业务知识的技能,开发自身的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6)爱惜并节约使用公司的一切财资物品。

(7)注意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与健康,维持良好的作业、办公等区域的清洁和秩序。

(8)掌握规范正确的职业礼仪,体现文明礼貌的形象举止。

(9)在工作时间之内,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及工作。

(10)牢记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时间、地点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声誉。

……此处隐藏9743个字……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八、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处理合同的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2、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4、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6、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8、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9、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第八章、质量检查办法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防御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

3、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4、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

5、建立样板制。

各工艺按设计要求、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

以样板引路,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行返工处理;

6、建立三检办法。

各分包单位、外包队、施工班组在施工中要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项目未完成论;

7、建立工序交接检制。

各工序在自检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并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耽误的工期和时间由上道工序承担;

8、施工中需要办理隐蔽、预检手续的项目必须办理隐蔽、预检手续,不办理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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