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规章制度15篇

时间:2024-01-06 10:51:17
服装厂规章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服装厂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服装厂规章制度1

为了加强管理严明厂规,经公司研究弧定,在原先厂规的基础上增加以下规定:

一、员工上下班工作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其他部门上下班时间不变)

公司可依据实际状况对工作时间予以调整或安排加班。

二、新招人员务必报公司人事部批准办理手续方可上岗。根据状况按计划安排招工,录用人员务必贴合岗职用工条件。按规定时间到本公司进行岗前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试用一个月适应本职工作后签定正式录用合同(劳动合同)。

三、调入人员务必严格执行专业对口、岗位所需、年龄条件适宜的原则,参照各岗职的要求,由各部门向人事部提出,人事部提交总经理(老板)研究确定,经人事部门办妥离调手续、并经审查合格方办理调入手续(其中包括填入职存档表、财务部备案)未经人事部办理正当手续的拒绝月底发薪。

四、员工辞工原则上未满壹年,不得辞工,因个人原因或不适应工作辞工时,务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不提前申请而辞工需按本人一个月工资交纳赔偿金,(计件工按本月实际产量费扣)。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状况经批准而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或旷工,有事务必写请假条经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批准,人事部认可方能有效,有事不请假按旷工处理,并推迟发放当月工资和一切补贴。迟到、早退时间每月累计超过60分钟,每分钟扣1元。

六、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主管,以便安排工作。急诊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主管联系。病假需递交公司指定医院的病假单(医院)并经部门经理批准,人事部认可方为有效,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病假不发工资。

七、员工确需请假的,务必办理请假手续,报人事部备案,批准后方可离岗,违者按旷工处理。请假半天由组长批准,请假2天由车间主管审批,请假3天由厂长审批,请假6天以上由总经理(老板)审批,原则上审批天数不超15天,重要岗位人员请假时间超过10天,公司能够作岗位重新安排。

八、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续先请假,应在当日上班后二小时内用电话通知主管(厂长),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然后在上班后当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九、工作时间开始5分钟至15分钟到班者视为迟到、工作时间终前15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十、超过15分钟后到班者或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论处,(计件工人每次罚款XX元,取消当班产量,固定工资按基本工资扣半天)每月累计共三天者可论处自动离厂,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同意者除外。

十一、员工旷工期间扣发XXX%工资,并视情节批评或处分(超过3天视为自动离厂)。

十二、当天到班后,因车间生产任务不足,安排不到工作时,应在1小时之内由主管签字,送财务部加盖回工印章方可有效。

十三、当月出满勤,不请假(迟到、早退累计时间不超30分,不旷工及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而且当月计件工资达XXX元以上者,可获X%的全勤奖。

十四、各部门主管(组长)要如实做好每一天考勤登记,按时送交财务核对结算工资。违者查出一次罚组长XX元,车间主管XX元。

服装厂规章制度2

为规范本厂的正常生产程序,确保所有产品及时按期完成交货,现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一)所有员工务必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事要请假,务必经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

(二)全体员工进入车间后,要迅速进入生产岗位,不得随意在车间内外逗留、聊天、大声喧哗和吵闹。

(三)生产现场要讲究礼貌生产行为,不准窜岗、窜位,嬉笑打闹,玩手机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如遇工艺不懂或有疑问,务必向现场主管反映问题,弄清楚后方可继续生产,否则造成返工等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五)如有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以上写书面辞职报告给组长,批准后方可离职。

(六)本服装厂规章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实行奖勤罚懒,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和检查!

奖罚制度

(一)职工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请假者,月满勤奖100元。

(二)每月在本厂选出1-2名优秀员工,奖金300元(在满勤人员内选)。

(三)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款5元,无特殊原因旷工者,每次罚款50元(每一天)。

(四)每月请假超过三天者,工资退后至下月。(特殊状况除外)旷工10天以上者无须通知自动离职。

(五)在车间不服从主管安排和主管争吵、打骂者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月累计两次者予以解雇。

服装厂规章制度3

为规范本服装厂的正常生产程序,确保所有产品及时按期完成交货,现制定规章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事要提前请假,(按时打卡)

二、全体员工进入车间后,要迅速进入生产岗位,不得随意在车间内外逗留、聊天、大声喧哗和吵闹,不准偷懒发呆和凑热闹。

三、进出车间一律不准带包,否则必须接受由本厂负责人检查后才可进出。

四、生产现场要讲究文明生产行为,不准串岗串位、嬉笑打闹,不准乱走乱跑、吵架打骂,不准写信聊天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五、生产现场的过道要保持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须有标号布,按要求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发,不错号,不允许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

六、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动,如有造成废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须迅速向裁床师傅补货和返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延拖、藏起和丢弃。如有发生生产设备事故时,必须由自己打电话给机修师傅报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找正在正常工作的其他员工代打电话。

六、工厂中禁止做私活,违者罚款。并按私活价值处5-10倍扣除个人所得工款。

七、在师傅补货或修理车时,应留在岗位旁等待师傅完成处理或找好的机器做别的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和找其他员工聊天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八、下班时请注意将机车、电灯和风扇开关关掉。

九、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本厂负责人安排工作,但不得借机争吵影响他人工作,对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本厂负责人反映。

服装厂规章制度4 ……此处隐藏11671个字……对公司的声誉上、经营管理上、人事安排上有损害或非真实性的谣传。

第八条:要严守公司机密,不准泄露公司有关生产、技术、销售、财务、人事等有关秘密,违者要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九条:下班要关闭电源、电灯、关好门窗,锁好办公桌、工作柜,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

第二章 日常礼仪

第一条:日常生活行为规范

1、仪表必须端庄,服装要整洁、大方得体。

2、女生化妆应清洁健康,不可浓妆艳抹或用浓烈香水。男性不可穿奇装异服,不准留太长的的头发和染奇异发色。

3、不准在厂区内公共场所穿拖鞋、裤叉、打赤膊。

4、不得在公厂吃饭或煮食(除公司统一组织活动外),不得在公厂吃零食,不得在厂区内聚众酗洒。

5、在办公场所,同事间要互相尊重,热情大方,不卑不亢,言行得体。

6、递文件时,要将文件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用双手递上

7、办公时间在通道走廊走动时,要注意举止风度,不得大声说话,吹口哨或唱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遇到上司或客户,要懂礼让,不能抢先。

第二条:内外交往应注意礼仪

1、公司内以职位称呼上司、同事。对客户来宾应以先生、小姐等相称,不得直呼其名或俗称。

2、工作台面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未经同意不能翻阅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接电话时,至少应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电话筒,通话时,应先问好,自报单位、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结束时礼貌道别。通话要简明扼要,长话短说。

4、在约定的时间接待客户、来宾,不得迟到、缺席,以示礼貌。如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应向来宾说明表示歉意。

5、对来访客户来宾,要做到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姿态和动作要保持优雅,不得傲慢无礼。

6、递名片时,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并把名片正面对着对方,双手递上;接对方片时,也应双手去接,接到后要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职位,然后把名片放好。

7、保安队在前门接待来客时,要庄重礼貌,主动到门前接待、询问,再放行,必要时要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以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三章 考勤

第一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第二条:上下班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打卡,没有打卡的要在当天或翌日向行政人事主管陈述原因,补签证注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1、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发现当日双方均以旷工论。

2、因卡钟失灵,确实无法打卡者,可由当值保安一起收集,交人事部签证注明,否则签卡一次扣款5元。

3、因特殊情况经核准者,以请假处理。

第三条:月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30分钟为全勤,奖给勤工奖30元,超过30分钟的,从第31分钟起,每分钟扣人民币壹元。

第四条:旷工壹天扣罚二天工资(含当在工资在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扣发所有工资及补贴。

第五条:业务人员及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外出一律须报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可先报人事部门登记办理手续,后报总经理补批,出差结束第二天应向人事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一律以请假条形式提前办理手续,特殊情况应先口头或电话请假,事后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请假具体规定:

1、事假: 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十天,不可续假。

2、病假: 员工因为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息者得请病假。一次性请病假不得超过五天。可续假。

3、工伤假:员工工伤,经部门主管提出证明确实不能出勤者得请工伤假,否则不报销医疗费用。一次性请工伤假不得超过七天。可续假。

4、春节前一个月不准任何员工请假。

第四章 奖惩

奖励:公司每年要开展一次先进员工的评选活动、并对优秀员工加以奖励。 形式可分为

①表扬 ②嘉奖 ③记功 ④奖金

第一条:员工工作表现突出,在技术革新、新技术开发、市场开发、节能降耗和生产管理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将视其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二条: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主动发现并制止了重大质量隐患,事实清楚,效果具体的,并经部门和公司核实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三条:员工在维护社会治安、防盗防火、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者,公司将给予表扬、奖励。

第四条:凡获得公司书面形式表扬、奖励者,公司均记录存档,并作为本人升职加薪的参考依据。

惩罚:为使奖罚分明,净化公司风气,提高员工素质,形成群体力量,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将按下列办法处理。

惩罚形式分为:

①口头警告 ②书面警告 ③辞退

第五条:凡有下列行为的,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处10~20罚款。

①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场所看报纸、杂志、听收音机、睡觉、煮食进餐、喧哗、闲聊、唱歌、吹口哨、串岗等。

②穿不整洁服装、拖鞋上班,不佩带厂证者。

③不注意环境卫生,乱丢杂物、烟头、果皮、随地吐痰等。

④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明文规定“不准”条款的。

第六条:凡一个月内重复以上行为,或有下列行为的将发书面警告,并处50~100罚款:

①不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和管理。

②由于疏忽或不尽责引起的,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失误。

③赌博、吵架情节轻微者。

④其它公司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禁止”“严禁”条款的违反者。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的立即解雇除名,并追究相关责任,并处200~1000元罚款。

①拉帮结派、造谣生事,使公司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②聚赌、打架,情节严重且教育无效者。

③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受到刑事处分者。

④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盗窃、破坏公司财物者。 ⑤无理取闹、恐吓、漫骂、殴打管理人员者。

第八条:厂区内禁止吸烟(办公区除外),厂长以上罚款500元,主管以上罚款200元,员工罚款100元。

第八条:处理程序。

①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处罚权由部门负责人决定并报人事部门执行、备案。

②解雇处理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书意见交总经理审批。如不服者,可向行政管理部申诉。

③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违章处理,由总经理审批,行政管理部门执行。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其属下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有直接管理权并负有连带责任。任何部门经理如管理不好属下员工,致使属下员工屡犯规章制度,部门办公秩序混乱,影响公司形象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连带责任并处罚。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把各种罚款款项列入专项,作为奖励基金,达到奖罚分明的目的。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及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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